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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08-08-20 原文发表:2008-08-20 人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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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 高菲)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今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
 
调整。受此消息影响,昨日电力股集体大涨,上海电力(600021)、九龙电力(600292)等4只个股涨停,汕电力(000534)和深圳能源(000027)等涨幅超过9%。

通知规定,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煤价格政策,不得借机提高或变相提高煤炭价格;严格履行签订的订货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

此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就表示,北京奥运会后,煤、电、油的价格走向将由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情况、国内外能源状况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他同时指出,中国正从政府控制价格体系逐渐向市场价格体系过渡。

随着2008年半年报的逐渐披露,火电企业上半年业绩也浮出水面。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火电企业2008年上半年几乎全线亏损,仅有少数几家盈利。分析人士指出,发改委此次调整电价,或对部分火电企业个股产生影响。

发改委历次调整上网电价

2004年1月1日: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统一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每千瓦时0.7分钱。

2005年5月1日: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

2006年6月30日:调整华北、南方、华中、华东、东北和西北电网的上网电价。

2007年7月1日: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脱硫加价)。

2007年10月1日:上调东北电网内部分电厂的上网和输电价格。

2007年12月:下调吉林、湖北等八省(区、市)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

2008年06月30日: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

2008年8月20日: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

 

部分评级为增持的火电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元) 涨跌幅% 综合评级

600011 华能国际 7.44 -0.93 增持-

600886 国投电力 8.31 1.09 增持-

000534 汕电力 A 4.11 9.89 增持

000690 宝新能源 6.48 6.58 增持

600795 国电电力 5.78 1.94 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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