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主办,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承办的2008年山西公路煤炭订货交易会于昨日在太原迎泽宾馆隆重举行。河北、山东、河南、北京、天津、江苏等六省内的700多家用煤企业的代表和山西省内各煤炭产运销企业,一千余人参加订货会,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签订煤炭买卖合同。订货会预期两天,省内外的公路煤炭交易量预计1.7亿吨。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靳善忠、省政协副主席边鸣涛等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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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会,以构建产运销和谐为主题,以推行市场化和实现四个突破为重点,在指导思想和订货原则上都有新的突破,订货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适应国家改革煤炭订货方式,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全面建设供运需和谐共赢得煤炭销售新秩序,充分发挥新组建的中国太原交易中心功能作用,迈出中心营运工作第一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2007]94次常务会议精神,通过“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统一竞争”,提高山西地方煤炭销售集中度。整合煤炭销售资源,加快市场化经营步伐,发挥山西煤销集团在地方煤炭销售中的主体地位作用,依法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做到采购、承运、销售合同的逐步衔接。构建煤矿、用户、地方政府、煤销集团的共赢机制,维护全省地方煤炭整体利益,促进山西煤炭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贯彻国家发改委对煤炭购销合同的履行要求,尤其对年合同签订量达40万吨及以上的用户,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将实行重点监管和跟踪,强化合同的法律效能,提高合同兑现率。
公路煤炭订货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先省内后省外原则。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煤及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四大行业用煤。优先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倾斜。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证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好的企业用煤。优先直达用户的供煤和需求。坚持市场化经营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确定价格,以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坚持签订2008年全年煤炭买卖合同量的原则。价格按照双方协商的原则每季度调整一次。年度订货会签订合同的执行合同价。坚持提高终端用户交易比例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维护煤炭销售经营秩序.
公路订货会.jpg
本次订货会呈现出四个亮点。
亮点之一:新组建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是订货会的主办单位之一,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并报请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有关部委(协会)批复批准组建的国家级国际化的煤炭商品交易中心。是由国内和香港地区煤炭、电力、冶金、焦化行业30家大型、特大型企业股东单位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9.4亿元。中心依托我国煤炭主产区货源优势,以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对煤炭能源需求,维护国家能源战略安全;服务煤炭产运销需企业,建立新型煤炭经济关系,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为宗旨。致力于促进煤炭流通体制改革,交易方式创新,加快实现煤炭物流现代化步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其业务范围涉及煤焦市场交易和物流配送,会展商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中心实行会员制、保证金制、商品核准注册制和市场准入制、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制等。通过电子商务信息、交易、结算平台和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为广大煤焦产运需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专业化服务。建立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是全面推进煤炭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尝试在能源大省山西建立全国性的煤炭交易市场的重大战略布局,是为煤炭产运销需各方搭建平台,发挥市场对煤炭资源配置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推动煤炭订货方式改革,为全国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